液体硫酸铝采购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液体硫酸铝采购(招标编号:20210618001)
2.标的名称、质量指标及数量:
3.供货时间:合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根据我司生产需要分批发货,具体时间由我司项目部提前通知中标人。
4.交货地点:运至福建省沙县青州镇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或指定区域内。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我司财务部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6.质量保证:
6.1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厂家随货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保证)书。
6.2应保证供货稳定,我司月使用量最高为1200吨/月,单日最高用量60吨/日,重量以招标人地磅为准。
7.违约责任:
7.1如果氧化铝含量低于7.5%,则该车硫酸铝的价格按比例扣减货款。扣款计算方式:(标准含量-测定含量)×结算价/标准含量×该车硫酸铝重量。
7.2司机在卸车过程中要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否则造成环境及健康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3若发生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7.4中标人需提供产品认证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执行标准及标准号,若无法提供扣款1万元。
8.报价规定:
8.1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8.2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如报价最低者相同达两人或两人以上,则在其相同报价人之间再次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报价者。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办法评标,经评审投标价格合理低价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中标人需在5天内签订购销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恕不受理。
11.2参与方式:
11.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11.2.2函件: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开标时间之前寄达。为确保寄达,请事先与我司总工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楼,单位名称: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工办,收件人:于丹青,电话:0591-87718255。
12.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2.5万元(汇款电子回单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12.2投标保证金提交
银行电汇:(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账号:77390188000163578)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方式的将在一周内以电汇形式退还。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6.2成为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未能按我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三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一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1.1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包括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药剂的生产和销售;b.非法人代表到现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2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质量指标及技术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2条款中各技术指标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3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5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4.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金皇公司评标委员会组成。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est.com/。
联系方式:肖工 18567918676(总工办) 林工 15806095145(技术交流)